员工辞职、解聘管理第一条为保障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单位”是指“京东誉美中西医结合肾病医院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 院长、主管副院长” ,“中层管理人员”指“单位各部门( 科室 )主任、副主任、主管、护士长”,“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单位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辞职(一)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试用期内、 临时用工人员 (实习生) 应提前七日提交 《员工离职申请书》 ,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三十日提交
(二) 经单位同意审批完毕后于约定离职时间之前三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 调岗工作交接清单》 办理个人工作移交手续,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离职人员的出勤、奖金、社保、违约金、补偿金及赔偿金等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由财务部结清
(四)由单位进行培训或出资提供教育的员工,须按双方签订相关培训协议要求办理后方可辞职
(五) 凡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的离职人员,医院将扣除其相当一个月工资和奖金,同时单位将不予协助其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第五条解聘(一)解聘员工所在部门(科室)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解聘申请书》,解聘人员为试用期内、临时用工人员(实习生)应提前三日提交并告知本人,解聘人员为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三十日提交并告知本人,如即时解聘的则由单位付给相当于解聘人员一个月工资费用的代通金
(二) 经单位同意审批完毕后于约定解聘时间前三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 调岗工作交接清单》 办理个人工作移交手续,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解聘人员的出勤、奖金、社保、违约金、补偿金及赔偿金等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由财务部结清
(四)解聘人员如不按规定进行办理则医院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