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生项目住宅区(商业广场)一期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武汉美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方:武汉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二年三月丽岛美生一期住宅区(商业广场)景观工程1 / 9施 工 合 同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武汉美生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杭州中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方(以下简称丙方):武汉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丽岛· 美生项目住宅区(商业广场)一期景观工程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签约各方的责任,确保本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甲、乙、丙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 建设单位:武汉美生置业有限公司1
2 工程名称:丽岛
美生项目住宅区一期景观工程1
3 工程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与南三环线交叉路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2
1 本次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内指定区域的全部工作内容(除特殊说明外)2
2 承包方式:实行包总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第三条工期、质量要求3
1 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 乙方不得以开工日期推迟或提前影响植物种植和生长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费用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指令为准
2 质量要求:3
1 工程质量为优质 ,满足总承包单位质量要求,并通过甲方、管理方和监理方的验收
2 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100%
3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满足甲方确认或封样的样品要求
4甲方有权对产品的品牌款式、规格型号及材质做出调整的权力
5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在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