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甲方(许可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被许可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前言鉴于甲方为本合同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乙方认识到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甲方得到普通许可;甲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普通许可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达成如下条款:第 1 条定义和解释1
1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1
1 “主合同 ”是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合资协议
2 “本合同 ”是本商标许可合同
3 “许可商标 ”系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甲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号为:,图样为 “”
4 “许可区域 ”是中国大陆地区
5“许可商标产品 ”是乙方制造和销售的使用甲方许可商标的产品或商品
6“工作日 ”指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7 本合同中,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
8 本合同的 “生效日 ”为合同一方最后签字或盖章日期
第 2 条合同操作及有关权利义务2
1 陈述及担保双方分别向另一方陈述并担保,于本合同签订日:2
1 甲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甲方有权签订本合同,可以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授予乙方
但是,甲方对被乙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2
2 乙方为独立法人,依法成立、有效存在,乙方有权订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义务; 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起, 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2
3 乙方签署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义务:1)
不会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2)
不会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3)
不会违反乙方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4)
不存在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