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甲方(许可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被许可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前言鉴于甲方为本合同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乙方认识到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甲方得到普通许可;甲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普通许可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达成如下条款:第 1 条定义和解释1.1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1.1.1 “主合同 ”是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合资协议。1.1.2 “本合同 ”是本商标许可合同。1.1.3 “许可商标 ”系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甲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号为:,图样为 “”。1.1.4 “许可区域 ”是中国大陆地区。1.1.5“许可商标产品 ”是乙方制造和销售的使用甲方许可商标的产品或商品。1.1.6“工作日 ”指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1.1.7 本合同中,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1.1.8 本合同的 “生效日 ”为合同一方最后签字或盖章日期。第 2 条合同操作及有关权利义务2.1 陈述及担保双方分别向另一方陈述并担保,于本合同签订日:2.1.1 甲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甲方有权签订本合同,可以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授予乙方。 但是,甲方对被乙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2.1.2 乙方为独立法人,依法成立、有效存在,乙方有权订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义务; 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起, 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2.1.3 乙方签署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义务:1).不会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2).不会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3).不会违反乙方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4).不存在将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能力的已经发生且尚未了解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2.2 陈述及担保不实的后果如果在本合同签订日,一方上述陈述与担保的任何一项与实际情况有实质性不符,则构成该方重大违约。2.3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4 商标许可2.4.1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许可区域内在其公司名称或生产的产品以及宣传销售活动中使用许可商标,该许可为普通许可。2.4.2 乙方确认甲方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