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供用水合同合同编号:供 水人:用 水人:为了明确城市用水供应、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水性质、用水地址和用水量1、用水人用水性质为下列第种:①居民生活用水
②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
③特种用水(□洗浴用水、□洗车用水、□其他)
2、用水地址:市(州)县(市、区)街(路、巷)号幢单元号
3、用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
用水人月用水量立方米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供水水质、水压1、合同履行期间,供水人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不可抗拒的事由除外)
2、供水人承诺城市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供水人承诺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用水价格及水费结算1、用水价格:当前价格为元/ 立方米
该价格包含城市污水处理费以及政府规定征收或代收的相关费用
此价格为政府号文件规定的用水价格,并依照政府相关价格调整的文件调整
2、水费结算⑴结算水表:结算水表为下列第种:①人工读数水表
②IC 卡智能水表
结算水表安装地点为,水表型号,水表出厂编号
供水人将结算水表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实地安装
⑵结算方式及付费期限:安装人工读数水表的,供水人按月为周期查抄结算水表, 用水人在月日前交清已结算水费和基本水费
安装 IC 卡智能水表的,用水人自行及时向预付费账户充值
⑶用水人的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单独安装结算水表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结算水表时,供水人按最高类别水价收取水费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供水人负责对结算水表 (含结算水表) 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的维护、检修、管理,用水人负责结算水表(不含结算水表)以后的用水管道及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