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汽车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汽车工业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一、 总则二、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原则三、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原则四、 计算机管理制度处罚条例五、 计算机管理制度体制计算机操作规范六、 计算机操作权限管理七、 网络信息部管理流程八、 病毒预警机制九、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野马汽车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汽车工业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计算机及网络安全,预防和减少计算机及网络故障,保护数据安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区域内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设、网络硬件设备及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员工的原则,保障计算机网络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司建设和发展、公司空间布局和公司计算机网络需求相适应
公司规划应当与计算机网络安全相协调,合理配置计算机网络资源,完善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提高计算机网络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加大对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和科技管理手段的投入,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和重大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制度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计算机网络发展纲要,制定计算机网络设施、文明建设、科学研究与应用等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网络信息部负责公司行政区域内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负责与本部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