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商所指导机制调整调查报告与工商所落实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建设总结汇编工商所指导机制调整调查报告一、县级局与工商所之间业务指导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县级局业务科室、工商所之间业务指导力出现弱化趋势,业务科室直接参加基层执法面越来越广,导致重复执法、多头抽检等现象产生,严重浪费基层监管资源、造成基层行政行为的无序性。(一)执法行为重复,浪费监管资源。县级局委托工商所执行监管权力的同时,设立了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商标广告科等单项业务监管科室,负责基层工商所业务工作的纵向指导,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由于现有条件的限制,县级局业务科室越来越多地把精力投入到市场直接监管和执法办案中,与工商所职能相互重合,导致依法行政管辖范围和职权划分不明确,造成执法监管资源浪费。一是重复查处。部分经济违法案件,公平交易局、市场监管科、工商所均有调查取证的权力,常常会出现同一案件被工商所查处后,再次被对应的业务科室立案调查。二是多头抽检。同一时期内,针对不同经营业户的同类同批次商品,县级局业务科室与工商所由于信息沟通不及时,多头抽检化验,得到相同结合,浪费了监管执法资源。(二)权限下放不够,监管法律规范不强。工商所处于市场监管最前沿,对辖区内经营业户的经营情况、诚信度等较为了解,更符合市场差异性监管的需求,但目前县级局对工商所下放的监管权力仍不够到位,使对部分企业的执法查处权与日常监管权相互分离,执法过程中无法体现针对性和差异性,导致部分违规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如基层工商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某企业超范围经营,但在对其进行深第 1 页 共 1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化调查的同时,该企业可绕过工商所,直接向县级局注册窗口成功通过年检,而注册局对企业年检材料的核审主要着眼于电子档案和书面材料,无法对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落实,导致企业年检过程形式意义多于实际意义。(三)重视成果汇报,轻视方法指导。县级局对工商所安排的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根据情况分流到各个单位,并以“岗位责任状”的形式予以确认,对工商所的完成情况往往拘泥于听汇报、现场观摩等形式,而工商所如何落实方面了解较少,对基层人员的工作措施缺少具体的指导意见,导致部分专项执法行动的程序违法或措施不当,最终使整体案件处理工作陷入被动局面。同时,县级局各业务科室对下安排监管任务时,采纳纵向分头通知的方式,缺少横向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