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
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三、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五、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
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
第二部分:十五种常见经济犯罪案件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一、金融凭证诈骗案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