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卫生系统职业健康检查通知与市卫生行风专项治理动员会的讲话汇编市卫生系统职业健康检查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现结合市实际情况,就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切实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是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的影响及损害程度,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实行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和进展的重要措施。为保证《职业病防治法》的顺利实施,我局决定成立以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医政、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的指导和督导工作。二、法律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行为《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市唯一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依法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没有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开展此项工作。疾控中心在职业健康检查中,要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法律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客观真实。对于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向卫生局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加强责任意识,提高重视程度。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相关企业及有关单位要仔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明确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周期及项目,积极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落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对未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和瞒报有毒有害作业人数造成漏检的企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依法查处;对未取得资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扰乱正常的职业健康查体程序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第 2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卫生行风专项治理动员会的讲话今日,市卫生局在这里召开卫生行风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卫生行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刚才,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同志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