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2011〕64号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开展“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暨评选表彰优秀护理人员的通知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了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南丁格尔精神,展现我市护理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护理工作者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市卫生局、市护理学会决定在今年“5·12”国际护士节期间开展相关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并进行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一、活动内容(一)组织开展对“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和“优秀护理管理者”及“优质护理示范工作先进医院”、“优质护理示范工作先进集体”的评比,对从事护理工作30年的护士(1981年12月以前从事护理工作)给予表彰
(二)为庆祝“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市卫生局、市护理学会与包头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共同举办“5·12”国际护士节电视专题晚会
(三)市卫生局、市护理学会将组织部分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赴外进行健康疗养,费用各单位自理
(2010年表彰的部分个人具体安排见附件,2011年表彰的部分个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推荐评选原则、工作程序及要求(一)各地区、各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条件(附后),认真对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示范小组进行推荐评选
推荐评选的优秀个人主要以2010年以来的工作业绩为依据,必须是在临床第一线工作的护士,要全面考核,优中选优,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群众公认
(二)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先进事迹,经组织研究,对评选出来的“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优质护理示范工作先进医院”、“优质护理示范工作先进2集体”和30年护龄护理工作者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三)各地区、各单位务必于4月12日前将推荐表一式2份并附先进材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