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政府召开的一次规模较大、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总结前段时间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县林业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林权不清,产权不明,森林经营主体不落实。二是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不顺、模式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该管严的没有管严,该放活的没有放活,形成“种得砍不得,烂得用不得”的现象。三是“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特点依然比较明显,林产业发展的层次还比较低。四是森林资源低价值消耗现象严重。五是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林业的发展。要改变这些不利因素的制约,使全县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改革势在必行,而且需要非常彻底的改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再不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林业发展之路将会越走越窄,林业包袱将会越背越重,矛盾纠纷将会越积越多,林业系统的发展将会越来越艰难。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一)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 我县是全省的重点林业县之一,林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林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 78.77%,活立木蓄积量达 569 万立方米。丰富的森林资源为我县培植和发展林业这一支柱产业第 1 页 共 7 页提供了物质基础,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林业产权,有利于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大力发展股份林业、民营林业、个私林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形成市场带企业、企业建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市场化开发、产业化经营的山区资源开发格局,从而带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我县山区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