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政办土地征收管理工作通知与市政办土小企业清理工作通知汇编市政办土地征收管理工作通知为仔细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的批复》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城镇化建设和土地征收的关系,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推动城市转型的重要保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做到依法征地、和谐征地;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征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进展
二、明确征地工作主体和部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我市实际,市政府委托区人民政府和区管委会为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对所辖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负全责
因征地引发的信访、行政复议、诉讼、裁决等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征收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土地征收勘测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设用地报批等
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拟订年度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支出计划(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征地补偿费、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助费等),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要将土地征收相关费用纳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确保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及时足额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规划部门负责在预征收土地公告前,确定所征收土地的用途
农业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