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0]84号【发布日期】2000-08-08【生效日期】2000-08-0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8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本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将西药、中药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交给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划入的职能
1.原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
2原由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产品质量管理职能
3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电话计费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原由北京市乡镇企业局承担的乡镇企业产品质量检测的职能
(三)增加的职能
1.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重要标准实施的职能
2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的监督职能
3.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省以下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职能
(四)转变的职能
1.取消审批乡镇企业计量定级、计量检测站考核、计量器具商品广告登记、物价计量值得“”过单位、特定商品售前报检、处置处理品的职能
2.取消核准机电新产品标准化、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标准化的职能;取消审核商品监督员持证上岗的职能
3.取消对计量监督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