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社会健全安排意见 筹措资金,制定政策
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顺利实施
区政府以及镇、办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节水型社会建设投入的主导作用
有计划的增加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
排污费和污水处置费等收费中提取一定资金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基金
要逐步探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体系,一方面要通过积极探索市场融资方式,鼓励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参与节水设施建设、管理与收益,拓宽节水项目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资金保证,对水源开发、城镇和村镇供水、污水处置及其再生利用等一些具有一定经营收入的公共服务项目给予一定政策优惠,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顺利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1 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资源〔〕558 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4 号)要求,为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我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充分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切实维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使其发挥好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局部,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
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对于实施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处置好社会进步、人口增长、经济建设、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的关系,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充分认识我区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
区是水资源极度缺乏的乡村
市人均水平的 35%全国人均水平的 3
5%由于我区境内没有湖泊、水库,因此我区水资源主要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