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毕业实习实施细则毕业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方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毕业实习的教学,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依据本科教学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实习目的1.通过实习,进一步掌握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通过实习,调查收集资料,为搞好毕业设计、撰写毕业论文打好基础,3.通过实习,提高思想素质,巩固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第二条实习大纲及计划1
实习大纲:实习大纲是进行实习的指导性文件,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定,并按学院统一的内容要求及格式规范编写,2.实习计划:实习计划是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现场条件拟定的实习执行程序
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实习的内容提要,实习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实习的形式、方法和检查办法,对实习学生、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要求及管理办法等
3.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初时间一般为四周
第三条实习形式和实习基地1.实习教学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两种形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应视专业特点和相关实践条件确定,2
自主实习是指实习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安排指导教师在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帮助学生完成主要实习环节的实习形式,3
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工作开始前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出具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实习的证明,经所在学院批准后并开具专业学院的介绍信(附件2),方可进行自主实习,第四条实习的组织领导本学院学生实习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是在上级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在教务处的协调下,其主要任务是:制订本学院的实习规划、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选派指导教师,组织计划的实施,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