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周、月工作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本考核办法是周、月计划工作的重要组成,也是对周、月计划工作进行考核的依据,目的是改变现在企业所存在的应急式管理模式,建立长效的计划管理模式,各项工作都要达到按部就班、事事有计划、事事按计划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考核细则 1、月、周计划工作的考核细则 (1)、建立有效的计划工作管理组织,计划工作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并设立兼职计划员
(2)、每月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必须经过主管副总的审核才能上报,未经副总审核的每次扣 50 元
(3)、每月的最后一天上报本月的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每月的 23 日之前上报下月的工作计划,迟报一天扣 20 元
(4)、每周的最后一天,上交本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下周的工作计划,迟报一天扣 20 元
(5)、月初第一周少于 5 天(含 5 天)的不必单独制定周计划,将本周的计划纳入第二周的工作计划,第一周天数多于5 天的单独制定周计划;月末最后一周少于 5 天(含 5 天)的不必单独制定周计划,将本周计划纳入上一周的的工作计划,最后一周多于 5 天的要单独制定周计划
(6)、月计划的完成情况分为彻底完成、分步完成、延期完成、未完成四项,彻底完成指的是工作在计划时间内按质按量的完成;分步完成是指工作周期较长,要分步骤按工程进度进行 完成;延期完成是指实际工作完成时间较计划工作时间长,需要延长工期才能完成;未完成项目是指所计划工作因为备件、人力或其它原因不具备条件而处于停滞状态或因为条件不具备根本就没有进行开展
(7)、月计划中计划未完成一项扣计划单位和责任单位各第 1 页 共 11 页100 元;分步完成需要有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将按照时间节点对工作计划进行监督、考核,对于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步骤,一项扣计划单位和责任单位各 50 元;对于出现的修正计划,每项扣计划单位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