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年度民事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15 年我市残疾人工作紧紧围绕巩固和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地位,改善民生福祉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救济、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基层服务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较好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5 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省市重点工作,提高残疾人民生福祉 1.推进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提高残疾人生活津贴、重残护理补贴标准。2015 年度我市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为每年 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为 1800 元,高于省标准。2015 年有 8 万余名残疾人享受此项专项救助。 2.落实市委常委会 2015 年工作要点任务。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市残联、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资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残联〔2015〕151 号),提高残疾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资助标准,资助无法达到社保规定年限、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残疾人进行延缴、趸缴。实施后预计有 5.48 万残疾人受惠,实现残疾人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响应社会关注热点,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1.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市政府研究室、市综治办、市国资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残联等 24 个部门制订了《市关于促进视力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加大了机关事业单位、市管企业等按比例安排视力残疾人就业的力度。年内市残联还研究制订了《市智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工作试行方案》、出台了《市康园工疗机构管理服务规范》、编写了《关于辅助性就业、庇护性就业训练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初稿),初步形成扶持各类残疾人各种形式就业的制度保障体系。 2.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化建设。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市残联积极推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修法工作,现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审、上报省人大审批。市残联同时编第 1 页 共 6 页写《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修正稿),已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意见,拟送审。在经济新常态下,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残联制订出台《小微企业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办法》,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前提下,支持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3.响应社会不断提高对政府资助和购买服务规范化的要求。市残联启动《市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工作。同时市残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56 个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定点机构、确定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