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杏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村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提高基层计划生育自治水平,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在行政村推行“村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当骨干,服务小组担重任,育龄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增强村级计划 生育自治能力,提高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真正形 XX县区指导、办事处服务、村自治、户落实、民受益的管理体制,促进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自立、自治进程,为建设现代邹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内容及要求 (一)依法修订《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签订好《计划生育合同》、《晚婚晚育合同》。《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应该办事处统一部署及民政、司法、农业、土管、计生等部门的参与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村级组织、经济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在不具备修订《村民自治章程》的情况下,计生部门则指导帮助村级单独修订《计划生育公约》,公约的内容要全面、系统、具体,同时,要把各级政府、村级确定的奖励、优先、优惠等政策和办事处、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对群众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等,写进《公约》和《合同》中。在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和《晚第 1 页 共 18 页婚晚育合同》时,既可实行一份合同管到底,也可制定分类合同,如对晚婚、生育、放环、用药、流动人口等可分别签订合同。为保证法律效能,对起草的《章程》、《公约》,尤其是《合同》要主动征求司法部门的意见,保证合法有效,增强《合同》执行的可操作性,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在修订和通过《章程》或《公约》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凡是能召开村民大会的要开好两个会。一是讨论修订《章程》或《公约》的村民代表会,对参会的代表和讨论的意见做好记录。之后,按照代表会讨论的意见对《章程》或《公约》进行认真的修改完善。二是召开 18 周岁以上公民参加的村民大会,参会人数必须符合法定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