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为了科学、规范地组织好北京市大兴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表的数据处理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数据处理任务,依照《北京市大兴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北京市大兴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采取街道乡镇、区县、市普查机构三级工作模式,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实施原则,统一使用北京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在网络环境下完成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
第一章整体工作要求1.根据各级普查机构工作实际,明确岗位设置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分工,并按照本细则严格安排数据处理各项工作,严把质量关
2.为了保证数据安全,要对数据处理用计算机加强网络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漏洞检测、1补丁管理等,安装防病毒软件,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袭
3.保证数据处理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环境,保障网络畅通
4.加强对下级人员和网报调查单位的技术支持和指导,要保证对调查单位公示的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人值守
加强系统的性能监控与预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做好网报和非网报单位的分类划定和数据处理的组织,重视对普查表资料的登记、录入等管理,确保普查数据处理质量
6.任何对数据的订正,必须保证电子媒介数据与纸质报表的一致性
即对在计算机上修改数据的同时,原始报表上也要保留修改记录
第二章区级、街镇级普查机构的主要任务1.区级负责对街镇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人员进行程序操作培训,提出工作要求,指导本级和下级的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
2.区级负责对网报调查单位进行网报程序培训;区级或街镇级普查机构负责对调查单位网2报疑问进行及时解答、指导,负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3.区级普查机构负责确定所管辖调查单位的统计级别,区级或街镇普查机构负责按本级业务人员职责分工维护平台上的管理权限
4.区级或街镇级普查机构负责完成本级网报调查单位的数据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