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和促进生态城、文化城、宜居宜看魅力城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 XX 县区城市规划委员会。顾问由市委书记担任、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四大班子分管城建的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城市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通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列席委员会议的单位名单附后)。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区土地利用规划;审批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审议 XX县区及市级以上干道两侧各类建设(包括一产、二产、三产建设项目及农村住宅建设)项目的选址;市委、市政府授权的其它职责。 2、城市规划委员会下设设计方案(效果)评审专业委员会。设计方案(效果)评审专业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技术人员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评审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 设计方案(效果)评审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较重要建设项目的建筑方案及平面布局设计的审查、城市规划的管理和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城市建设项目的查处督办工作。 二、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1、严格建设审批程序。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首先由建设单位向市建设局申报选址意向,市建设局提出初审意见,由建设单位聘请正规设计院(所)按规划要点提出 2—3 个设计方案,送设计方案(效果)报评审专业委员会进行审议,评审专业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规划委员会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后,市建设局负责进行公示一周,进一步征询社会各届意见,然后再按程序办理审批、开工手续,进行建设。 2、严格“一书两证”制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第 1 页 共 3 页设应服从规划管理,按程序办理“一书两证”,即《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有建设项目报建时,应附有准确反映拟建项目四至关系且比例适当的实测正规现状图、报批彩色平面图及立面效果图,图纸必须标有图名、图号。 3、加强临街建设的规划管理。临街建设应按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建筑风格、色彩进行建设。各临街建筑必须符合各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所规定的建筑红线位置,并且应考虑门店招牌、广告牌匾位置,做到建筑整体效果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