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会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全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刚才,金如同志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区就改革试点有关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志民同志就林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各地为稳定、落实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加强林业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大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极为深远
第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丰富和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生产关系、生态关系和社会关系和谐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
林地与耕地一样,也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农民生活的重要保障
我们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发展,是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林业上的丰富和完善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林地经营制度上还明显存在着权责不清、主体不明、利用不够、经营粗放等问题,尤其是集体林业产权改革不彻底的问题还较为突出
可以说,林业“三定”工作,虽然让广大农民分到了自留山,承包了责任山,但农民仍然没有得到真正的产权,没有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
同时,由于产权不明晰,经营权不落实,集体山林也没有得到有效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为此,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使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不仅可以有效盘活林地资源,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促进生态建设和生产发展,对于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