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大学以请求权为基准的解案分析方法漫谈演讲范文 范剑虹 一、阅读与分析案例的一般方法 2 二、对案例鉴定的规则 4 1、注意案例最后提出的问题 4 2、请求权的法律依据 5 3、注意抗辩权与请求权的竟合 7 4、书面的结构与推理 7 三、案例解析推理举例 9 一、阅读与分析案例的一般方法 通常,在解析案例时我们一般使用相关的法典、法典评论集及学说与判例
此外,任何法律案例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解析完毕,同时应该用三分之二的时间解析案件的难点,也就是说对难点用学说与判例作深入的解析
经调查定下的案情,应该对案例鉴定解析者有一定的拘束力,教学案例视为已定论的案情,但必须注意这儿指的是教学案例,而不是在法院的争诉之中的案例
对在法院的争诉中案情的确定是十分复杂的,因为各方律师均会提出一些不同的案情细节,其中均有不同的法律含义
在教学案例中学生不能随便增加案例没有提供的细节,教学案例中没提供的细节就推定为没有此细节,而案情中提供的细节必带有一定的法律含义
比如,〝五岁的孩子将皮球投向邻居的玻璃窗,玻璃窗碎了〞
这儿玻璃窗碎了,不能再去探究,五岁的孩子掷出的皮球能否真的打碎玻璃,因为教学案例的细节是设计而成的,必须定格,否则案例的解析就会处在不稳定之中
尤其是不能用法律的构成要件去引导及补充案例提供的细节,比如案例中提到作案者喝醉了,因而有人就凭这一点推定作案者无责任能力,并依次将解析答案引向错误的方向,但事实上,一个酒醉的细节的本身并不能成为无责任能力的必然结果,这里有作案时并没醉的情况,或者明知酒后驾车会撞死时还是放纵自己喝酒的情况
第 1 页 共 12 页 当一个案例放在你面前时,你必须认真,细致地阅读与理解它
那些在阅读案例时省略时间的人往往会在解析时出错
因而,应先用简单的草图构划出案例的多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与细节,以便有自由的头脑去思考案例中出现的难点,而不必在遇到问题时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