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出租汽车公司项目可行性申请报告第一章、总论(一)、项目名称1、项目名称:志丹县出租汽车公司2、申请法人:(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3、《国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2、《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3、《陕西省道路运输条例》4、《陕西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5、《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交通部)6、《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部)7、《延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施意见》8、《陕西省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和转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9、《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若干意见》(发改委)10、《志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11、《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12、《志丹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13、项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基础建设资料和数据14、项目申请人的可研编制委托书1志丹县出租汽车公司项目可行性申请报告(三)、项目建设必要性随着志丹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流动人口与日剧增,出租车越来越突出的体现了它的重要性
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社会活动的纽带,是城市形象与文明的重要窗口
因此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出租车行业发展与稳定,随着志丹县的城市规模日益扩大、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公共交通日趋紧张,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按照国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出租车配置标准为21辆/万人
以2011年志丹县城区户籍常住人口13
4万人计算(其中流动人口约5万人),志丹县城区出租车保有量应为386辆,除楚都出租汽车公司2003年四月注册资金50万元拥有出租车60辆,再加上小昌河面包散户出租车约100台、非法营运车辆30辆外,仍缺少运力为196辆
结合志丹县城区人口及运输市场实际情况,在志丹县城区近期增设出租车公司项目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