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前略)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按标施保、核定收入、差额补助、应保尽保”原则,抓好“收入核查”、“民主评议”、“两榜公示”关键环节,实施“科学施保、分类施保”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全县低保工作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低保管理更加规范。一是责任主体明确。全县 25 个乡镇均设置了社会救助大厅,规范了低保申请流程,坚持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的原则,强化了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过程管理比较规范。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程序把好低保“入口关”;采取个人申请与村委会摸底相结合,计算收入与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计算收入与家庭成员勤劳程度相结合,把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测算关;实行村(居)班子和乡镇驻村干部集体初审,乡镇党委会同社事办进行复审,民政局会同乡镇分管领导及低保家庭信息比对成员单位进行联合审批的“三级联审”。三是资金管理透明。低保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有效的杜绝了低保金代领冒领等现象。同时由原来的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发放,及时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二)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一是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化管理原则,通过调查核实、评议、公示等程序,今年已将 43 户 75 名收入超标的原保障对象取消低保待遇,将 76 户 137 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保障范围。二是保障标准“有升有降”。根据低保补差原则,在全面核定低保对象家庭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实施了足额补差,城市低保每月人均享受补差 250.5 元,农村低保每月人均享受补差 116.3 元。三是信访上访大幅下降。去年上半年接到各类信访上访 85 件次,而今年上半年接到各类信访上访只有 9 件次,第 1 页 共 7 页同比下降 89%。 (三)保障手段更加健全。一是实现“多个部门”联动。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保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并将这一机制引入低保审批流程。即经申请人书面申请,民政局将申请人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提交公安、人社、国土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和机构进行信息比对。二是落实“多把抓手”结合。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与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传统手段相结合,着力防止“错保”、“骗保”等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