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核认定人员测试用规程规范(矿物篇)》第 99~119 页。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HG/T22808-97)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HG/T 22808-971997-6-16 发布1997-8-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化学工业部文件化建发(1997)361 号关于颁发《化工矿山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等五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化工厅(局、总公司),化工部地质矿山局,各有关单位: 由化工部化工矿山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化工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主编的《化工矿山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等五项标准,经审查,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自 1997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标准名称及编号如下: 标准名称编号主编单位《化工矿山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HG/T 22807-97化工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HG/T 22808-97化工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化工矿山地下采矿设计规范》HG/T 22809-97化工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化工矿山塑料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设计规范》HG/T 20271-97化工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化工矿山露天采矿设计规范》HG/T22810-97 化工部化工矿山设计技术中心站该五项标准由化工部化工矿山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管理和组织出版、发行。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六日 1 总则 1.1 基本原则 1.1.1 为统一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技术要求,提高设计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特制定本规范。 1.1.2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流程、设备选择、厂房配置、辅助生产设施的设计。 1.1.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硫、磷、硼等固体矿物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对一些化工原料非金属矿山,破碎筛分厂和老厂的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不适用于可溶性矿物(如钾盐)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 1.1.4 选厂厂址应根据工艺特点,内外部运输的合理性,充分利用地形,贯彻自流、紧凑的原则。应不占农田或少占农田。对有扩建可能的选矿厂,应留有适当发展余地;但不得随意扩大占地和提前征用。 1.1.5 厂址不得设在采矿崩落区内以及有断层、溶洞、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及洪水水位以下。 1.1.6 选矿厂排出的尾矿、污水、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所产生的嗓音等应妥善处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1.1.7 选矿厂工艺设计,应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必须经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