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程序1目的与范围1
1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对工程项目做到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的控制施工质量,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2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定位及高程、地基及基础、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3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安装工程参见有关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的验评标准,其中地基工程的验收必须有设计承包商的地质人员参加
2申请隐蔽工程验收的要求施工承包商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工程技术部、项目监理部、设计代表
3隐蔽工程验收需提供的资料3
1重要建筑及安装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3
2隐蔽项目施工程序;3
3与隐蔽工程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3
4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3
5经过复核的隐蔽工程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3
6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4隐蔽工程验收4
1隐蔽工程项目完工,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
2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抽查时承包商应积极配合
3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更部件尺寸、位置
4隐蔽工程项目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
5承包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自行隐蔽未经验收过的隐蔽工程
6承包商未通知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否则工程技术部、项目监理部有权对承包商提出处罚
5隐蔽工程验收表格5
1采用“隐蔽工序验收签证书”(安装工作)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土建工程)以及有关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出厂验收记录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