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运行技术操作规程 总 则一.制定本规程的重大意义变电所担负着接受和分配电能的重要任务,是企业获得电能的重要源泉,变电所的安全和经济运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若变电所的值班运行、维护检修人员操作不当,很可能诱发重大事故,不仅使电气设备遭受损坏,而且生产被迫停顿,甚至威胁人身安全因此,变电所的管理人员、运行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电气设备运行参数、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二.电气工作人员通则1
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1)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电力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徒工和其他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3) 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4) 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电工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1)工作票制度;(2)操作票制度;(3)工作许可制度;(4)工作监护制度;(5)工作中断及转移制度;(6)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7)调度管理制度; (8)危险作业(登高、带电、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审批制度;(9)临时用电审批、管理制度
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
必要时还应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测
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
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