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 第十二章 疏浚与吹填工程安全监理控制12.1 概述12.1.1 疏浚与吹填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及特点(1)疏浚工程实际是为拓宽或加深水域而进行的水下土石方开挖工程,一般分为基建性疏浚和维护性疏浚。按其主要目的和使用功能不同可分为航道疏浚、港池疏浚、泊位疏浚、基槽开挖及吹填造陆等。疏浚工程主要施工方法是根据不同的土质、工况等条件,结合工期等要求,选用相应的挖泥船进行施工。挖泥船按其性能分为耙吸式挖泥船、绞吸式挖泥船、链斗式挖泥船、抓斗式挖泥船、铲斗式挖泥船等。(2)吹填工程是指讲挖泥船挖去的泥沙,通过排泥管线输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填筑的作业。吹填工程主要包括吹填施工方法选择、水上及陆地排泥管线架设、吹填区选择、围埝建造、排水口设置等。 吹填工程常用的施工方法有绞吸船直接吹填、斗式船-泥驳-吹泥船吹填、耙吸船吹填、耙吸船-储砂池-绞吸船吹填、斗式船-泥驳-储砂池-绞吸船吹填、耙吸船-泥驳-吹泥船吹填、斗式船-泥驳-吹泥船-泵站吹填等。12.1.2 编写依据(1)《水运工程质量检标准》JTS 257-2008(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3)《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 (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年 11 月 24 日国务院令第393 号)(7)《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8)国家及各部委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9)《船舶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用手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主席令第70 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 年 4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12)工程施工图纸12.2 一般规定及各种船舶注意事项12.2.1 一般规定12.2.1.1 工程开工前,应了解施工水域的水文、气象、地质、水上水下设施资料和港航规章,并根据施工现场工况条件合理选择疏浚船舶。12.2.1.2 工程开工前,陆地吹填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2.2.1.3 疏浚施工中挖到危险或不明物应即使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处置。12.2.1.4 疏浚船舶在库区、坝区下游或回水变动区施工应预先了解水库调度运行方式。12.2.1.5 水上建筑物附近疏浚作业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12.2.2 耙吸式挖泥船12.2.2.1 作业时,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的瞭望,加强与过往船舶的联系,谨慎操作,安全会让。情况紧急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