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对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的认识和体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对此做出强调,并将此上升为全面依法治国全局部署的重要举措,这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提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勾画出了更加清晰的奋斗愿景
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我对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的认识和体会: 一、新十六字方针提出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法治”精神,综合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了新的法治建设目标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本标准
科学立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防线,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
四者缺一不可
比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新十六字方针有了三大发展
一是,立法从解决“有无”问题,转变为解决“科学”问题
30 多年前,中国面临的是“无法可依”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的今天,其主要问题已是“立法是否科学”
二是,将“司法”列入“法治元素”,将“公正”明确为司法的价值目标
三是,提出和强调了“全民守法”的要求,没有全民守法的基础,就没有真正的法治
新十六字方针的提出,是我们党对 30 多年来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体现,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从基础打造到系统建构的演进
从重点突破向全面展开的战略推进,是实现“中国梦”“法治梦”的重要步骤
二、新十六字方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实践出发认识世界,认为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物质决定意识,从而形成了科学的、彻底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