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意见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部署,提出要深入开展以服务为主题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服务作用
妇女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妇联组织与广大妇女联系最密切,对妇情民意最了解,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妇女群众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
建设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是妇联夯实组织基础、强化服务职能,更好的教育引导妇女、组织动员妇女、联系服务妇女、团结凝聚妇女推动吉林振兴发展、实现中国梦的现实需要,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妇女群众工作,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中组部、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现就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工作生命线,以妇女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领域,进一步健全基层妇联组织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增强服务实效,把妇联组织建设成党和政府满意、妇女群众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为振兴吉林“五大发展”做出新贡献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妇联的职责定位,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妇女工作,维护和发展妇女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妇女的积极性汇聚到全面参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来,团结引导广大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改革,为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坚持立足基层、服务妇女的原则
要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坚持重心下移,关注妇女需求,工作上全力支持基层、作风上经常深入基层、资源上努力下沉基层,更加关注基层妇女群众、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使妇联工作更好地落实在基层、活跃在基层、见效在基层,推进妇女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