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民主宪法人权》有感 无名小子 近几天读了费孝通 1946 年出版的《民主宪法人权》,此书历经 70 年,仅五万来字,其内容简单朴实、通俗易懂,既无说教式的高谈阔论,也无高大上的专业术语,反而以聊家常的方式娓娓道来,让读者倍感亲切
作者对民主、宪法、人权做了自己的理解,既联系美国、英国、德国的事例,同时又对 70 年前的中国社会有着深刻的思考
民主、宪法、人权虽短短六个字,但其中的内涵恐怕非三言两语所能讲的明白
一个社会的情态,是由民族、民情、制度等相互作用而得到的结果,而不是高深的理论或者某个政治人物的一句口号所能决定,他们的复杂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
接下来我就谈谈我对此书的理解,既是一篇读后感,也算一篇导读吧
第一节是《人民、政党、民主》
对人民的权力、政党的作用做出了分析
民主国家的政党有两个目的,其一是整理民意,使政党实行的纲领能反映大多数人民的意见;其二是推举人才,让有才之人到政治机构做官
确保政党达到这两个目的,需要两个基础
其一是人民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其二是用选票来决定政策和官员的任免
可见自由是民主的前提条件,而不是民主带来的结果
自由才是社会所必须的,正如托克维尔所说:"与其要平等,不如要自由"
平等看似美好,却是外部权力强制介入的结果,让本不平等的个体平等起来,这其实是违背人心意愿的,而自由才能确保人们不做违背意愿的事
但自由如何得到,这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或许如哈耶克的观点:"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基础和条件"
只有深刻认识到经济自由是所有自由的前提,才谈得上如何去追求自由,因为他为我们提供了一道路径
第二节是《言论、自由、信用》
作者通过自己与朋友的一场辩论展开,以自己看到的壁报,以及在伦敦海德公园关于自由的演讲作为线索,谈到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言论自由从表面上反映意见的纷杂,但其目的力求达到行动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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