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示意图(一)受理、立案和调查取证程序监督举报抽验转办移送 药品稽查科 法规科 执法科室、县级局 初步调查取证、立案经初查,有明确违法嫌疑人和客观的违法事实、属于药监部门行政处罚范围和本部门管辖,不属于简易程序处理的 7 日内立案(确定 2 名以上执法人员) (立案案件) (当场处罚)2 日内到法规备案经初查,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移送 现场检查勘验询问当事人、证人调查取证(2 名以上执法人员,可采取三种形式取证)(证据灭失或药械危害健康)抽取样品鉴定检验下先行登记保存证物 (查封扣押)通知书 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证人证言和当事和清单(必须报批) 人陈述)、检验报告等书证和物证、视听材料等作为行政处罚证据七日内决定:立 调查终结后案、解除查封扣押 写调查终结报告 违法事实不能或解除登记保存 成立的撤案,填 进行合议(3 人以上) 写《撤案申请表》 审批后撤案。 上案件审委会 法规核审(小合或局长办公会 议)处理意见 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文书不规 构成犯罪的移 范的,退回补充。 送司法机关 行政处罚意见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示意图(二)处罚决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需要行政处罚时 拟对公民 50-1 千、法人 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 或其他组织 1 千-1 万元 证;对公民处 1 千、法人或 凿的情况下,当场予以警告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药 其他组织 1 万元以上罚款 公民 50 元以下罚款、法人 品、器械等 。 适用听证程序 或其他组织 1 千元以下罚 适用一般程序 款 适用简易程序 下达《听证告知书》,告知违法行为、拟作的处罚和理 由依据;告知听证的权利和要求听证的期限(3 日) 药品管理行政机关可以 当事人要求听证时,3 日内确定举 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事先告知书》说 行听证时间、地点和听证方式明处罚及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在举行听证的 7 日之前送达《听证通知书》 告知违法事实、处罚 依据听取陈述申辩并复核 当事人不要 求听证 在举行听证会的 3 日前向社会公告 填写《当场行政 (涉密案件除外) 处罚决定书》案件惩办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指定法制机构或法制人员主持召开听证会 宣告后送达当事人 提出处罚建议及违法事实、举证; 当事人陈述、申辩、质证、举证陈述申辩笔录 报本局法规科备案 (决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