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科 医 生 培 训 标 准 ( 试 行 ) 根 据 《 国 务 院 关 于 建 立 全 科 医 生 制 度 的 指导 意 见 》 ( 国 发 〔 2011 〕 23 号 ) 的 要 求 , 为 做好 经 济 欠 发 达 的 农 村 地 区 助 理 全 科 医 生 培 训 工作 , 制 定 本 培 训 标 准 。总 则一 、 培 训 对 象临 床 医 学 专 业 三 年 制 专 科 毕 业 , 拟 在 或 已经 在 农 村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从 事 全 科 医 疗 工 作的 人 员 。二 、 培 训 目 标( 一 )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 拥 护 社 会 主 义制 度 , 热 爱 祖 国 ,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贯 彻 执行 党 的 卫 生 工 作 方 针 ; 热 爱 医 疗 卫 生 事 业 , 具有 强 烈 的 职 业 责 任 感 和 良 好 的 医 德 修 养 , 愿 意在 农 村 基 层 为 人 民 群 众 健 康 服 务 。( 二 ) 理 解 生 物 - 心 理 - 社 会 医 学 模 式 , 具 有全 科 医 学 理 念 , 掌 握 临 床 医 学 的 基 本 理 论 、 基本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以 及 公 共 卫 生 的 相 关 知 识 和技 能 ; 熟 悉 全 科 医 学 的 诊 疗 思 维 模 式 , 能 够 运用 全 科 医 学 的 基 本 理 论 和 原 则 指 导 医 疗 卫 生 实践 ; 具 有 对 农 村 常 见 病 多 发 病 的 基 本 诊 疗 能 力预 防 保 健 工 作 能 力 ; 具 有 良 好 的 医 患 沟 通 能 力 ,以 维 护 和 促 进 健 康 为 目 标 , 向 个 人 、 家 庭 和 农村 社 区 提 供 以 需 求 为 导 向 的 综 合 性 、 协 调 性 、连 续 性 的 基 本 医 疗 和 预 防 保 健 服 务 。三 、 培 训 年 限 和 方 式( 一 ) 培 训 年 限助 理 全 科 医 生 培 训 年 限 为 2 年 ( 共 104周 ) 。因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按 期 完 成 培 训 任 务 者 , 允 许 申请 延 长 培 训 年 限 , 但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1 年 。具 体 时 间 安 排 。 临 床 培 训 82 周 , 安 排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