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要求及设计工程变更管理作业指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一、 作业指引目的1.1 确保当顾客的要求发生变更时,相应的文件、协议或合同应得到修改,并应把变更的要求通知工程部及承包商。1.2 确保设计和工程的各类更改得到识别及保持,对设计和工程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二、 适用范围顾客要求的变更控制、设计及工程方面的变更控制。三、 定义1.3 顾客:指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本程序中仅指外部顾客。示例:购买或租用本公司产品的组织或个人。1.4 设计变更:指由设计单位或总工室/设计管理部发出的,对设计成果进行的修改。1.5 工程变更:指由工程供方提交工程部或工程部直接提出,在国家技术法规、标准许可范围内,出于提高质量及降低成本目的,对工程做出的更改。四、 职责1.6销售策划部1.6.1 负责接收及评估顾客要求变更;1.6.2 负责与顾客沟通变更内容;1.6.3 负责在得到批准后与顾客签署协议。1.7工程部1.7.1 向工程施工单位发出得到审批后的变更指令;1.7.2 负责组织现场技术论证;1.7.3 负责得到批准后变更的执行跟踪;1.7.4 负责变更记录的接受、发放、归档工作。1.8总工室/设计管理部1.8.1 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初审。1.9核算部1.9.1 负责变更成本测算。五、 关键活动描述1.10 顾客要求变更1.10.1销售策划部负责接收顾客提出的变更要求,顾客填写《工程修改申请单》交销售策划部。1.10.2工程修改申请的要求1)公司旗下楼盘随楼附送的标准装修,原则上在购房后不能进行修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应严格遵照以下审批流程执行:业主在主体结构封顶前提出修改,修改造成的费用估算不超过人民币 3000(含)元的,经工程部负责人、主管工程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分别按分管地区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进行修改;超过 3000 元的,上述负责人审核后,须报张生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业主在主体结构封顶后提出修改的,无论费用多少,均需经工程部负责人、主管工程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集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张生审批同意方可进行修改。修改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提出申请的经办部门通知总工室(设计管理部)按要求修改图纸并发至工程部进行施工,同时将修改造成的材料更改及费用变化以书面形式知会供应部、核算室、财务中心、成本监控中心等相关部门。2)工程修改(间隔、电路更改等) 正常情况下允许工程修改的内容:a)允许非剪力墙及非梁位墙的移动(距离原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