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人力资源维护与社会保险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维护本內容从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管理和劳动卫生管理等方面对人力资源维护进行系统而清晰的阐述,并对人力资源维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同时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人力资源主管的人力资源维护工作提供了借鉴
第一节劳动保护劳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保护劳动者自身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则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之一
本节就劳动保护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展开论述
一、劳动保护的含义1.劳动保护
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职业病和防止人身事故发生而对作业条件与劳动环境进行改善的一系列措施与活动
2.劳动保护的范围
只限于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既有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的问题,又有属于自然科学范畴的问题
·我国解放以来就把劳动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必须把劳动保护工作视为一项系统工程,从立法、实施、管理、监察、科研、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解决
当前,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应是企业行为
同时,政府必须对企业劳动保护实行监察
二、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1.积极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极易造成员工伤害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积极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改善作业现场的劳动条件
3.搞好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4.根据工作性质与生产特点,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贮存、保藏、发放等工作
5.对特殊工种进行上岗培训并组织考核发放上岗准许证
6.对女工应根据其生理特征,制订保护女工健康的特殊规定
三、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一)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时间 按《国务院落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 年修订)第 3 条规定,在一昼夜内工作 8 小时称为“标准工作日”
即每周工作 5 天,休息 2 天,称为“标准工作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