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知识简介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编印2013 年 8 月目 录第一章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第二章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第三章 昆山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第四章 养老保险第五章 医疗保险第六章 工伤保险第七章 生育保险第八章 失业保险第一章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患病、伤残、死亡、失业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就业,本人和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
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它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普遍性,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分支机构)、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包括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险种目前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险费,由企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五项社会保险费由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实行按月结算,市地方税务局征收
三、社会保险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