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系统规范与依据
(a)美国《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标准》NFPA750-2006(b)浙江《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3/1010-2002(c)北京市地方性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DBJ01-74-2003(d)江苏省地方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DGJ32/J09-2005(e)湖北省地方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2/282-2004(f)辽宁省地方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21/1235-2003(g)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PDBJ04—247—2006(h)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1T074—2006(i)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T15-41-2005(j)《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设计规范》(k)《钢铁冶金企业防火设计规范》(l)上海《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火灾报警与灭火系统技术规程》(m)国家《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n)《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DA/T452009(o)UL2167--消防设备用水雾喷嘴的安全标准(p)IMO/MSC668(q)FM5560--WaterMistSystems(r)VDS2498(s)IMO933(t)IMO800(u)EN14972高压细水雾系统设计原则1、按同一时间内发生一处火灾考虑,组合分配式
2、系统设计流量为最大一个保护区的计算流量
3、原则上一套泵组保护同一单体建筑的所有保护区
4、累积喷放时间:规范规定的最长时间 30min 考虑
5、闭式系统:用于火灾水平蔓延速度慢,能及时控火、灭火的场所,保护目标为保护区的人员
6、开式系统:用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防护目标为保护区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