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专业基础与实务(中级职称)考试复习资料第一部分专业基础知识一、森林法(一)森林法概述(二)林权的法律规定(三)森林经营管理的法律规定(四)植树造林的法律规定(五)森林采伐的法律规定1、了解:1
森林法的概念——森林法是国家关于森林的专门法,属社会主义经济法的范畴
它是调整林业生产领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是国家组织、管理和指导林业生产的有力武器
森林法代表着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意志,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利益
国家制定森林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森林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因此,它具有强制性,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的采伐利用、培育种植、经营管理活动等,都必须遵守森林法
林权的种类——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 林木和林地, 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资源清查的概念——第十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度,掌握资源变化情况4
《森林法》对林种的划分——第四条森林分为以下五类:(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