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发 包 方承 包 方合同编号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 京 市 园 林 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承包人资质等级:监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第 1 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内容: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5 资金来源:第 2 条工程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2.2 工程总面积: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 3 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 4 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某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某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4.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 5 条 图纸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 6 条 监理6.1 监理单位名称:6.2 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 7 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 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 8 条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