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网络舆情管理状况分析网络舆情治理应包括:网络舆情监测与分析、管理与控制、应对与处理等内容
其中,网络舆情管理和控制是其中的主要内容和难点所在,因此,下文以网络舆情的管理和控制为主题来分析国外网络舆情管理状况
一、国外网络舆情管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经过长期的探索, 国外网络舆情的管理和控制逐渐形成了五种基本手段和方法:行政性机构管理;政府立法管理;技术手段控制;网络行业、用户等自律;市场规律的自行调节
目前来看,每一种管理方法在具有一定的优势的同时又都带有明显的局限性
(1)行政性机构管理
各国纷纷将网络舆论管理纳入原有的广播、电视或信息管理体系之下, 扩展现有管理机构的职能或成立新的网络管理机构,以制定行政性条例和规定、 监督条例和规定的实施、许可证管理等行政的方式和力量进行网络舆情管理
这也使网络的行政管理受到各国原有广播电视等管理惯例的影响
在美国,传统电子传播领域,包括广电、电信等,全部隶属于联邦通信委员会FCC 管理,网络产生之后,自然也归属于FCC 管理之下
在法国, CST(le Conseil Superieur de la Telematique)通过检索终端——— Minitel 系统管理网络舆情, 确保网络舆情与法国电信签订的合同内容相符
新加坡主要由广播局 SBA(the Singapore Broadcasting Au-thority) 管理网络舆情的内容,实施执照分类制度,内容事后审查等
特别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做法值得借鉴
为加强政府层面的管理, 澳联邦政府将广播管制局和电信管制局合并,于2005 年 7 月 1 日成立传播和媒体管理局,负责整个澳大利亚的互联网管理工作,并在首都堪培拉、墨尔本和悉尼设有办事处,组成了管理委员会,已有690 人的管理队伍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做出的这一决策,使广播电视和电信、 互联网管理结合在一起,更加有利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