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车辆购置申报流程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见》(枣办发〔〕号)和市国资委有关文件规定,为规范市管国有企业车辆购置工作,特制定工作流程如下:内部决策→申请备案→购置→申请安户(函)一、政策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见》(枣办发〔〕号).《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枣国资发〔〕号) 二、申报材料单位关于购置车辆的请示(请示应明确:购置事由、用途、方式等事项)单位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关于购置车辆的决议三、申报流程.购车单位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召开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议购置具体事项。.向市国资委提交书面申请。.市国资委受理。.主办科室审核,提出办理意见,印发备案文件。.市国资委向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开具证明,办理上户挂牌手续。四、非市管企业车辆购置流程其他市属企业及驻枣国有企业可参照执行,车辆购置事项由上级主管单位负责审批;确需市国资委出具上户材料的,由上级主管单位向市国资委发函确认。附:.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见》(枣办发〔〕号)单位关于购置车辆的请示单位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关于购置车辆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关于同意企业购置车辆的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见(枣办发〔〕号年月日)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鲁办发 [] 号)有关规定,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分类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使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有关部门”)所属的市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负责人是指上述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二、合理确定履职待遇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一)公务用车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方式:一是为企业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提供公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