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 新建项目 )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新建项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XX (申请人名称)申请办理位于XX 区(县)XX 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手续,项目名称为XX 。该项目用地为我单位XX (填写“自有用地或新征地” ),于 XX 年 XX 月取得:XX (征地批复、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土地权属文件),XX 年XX 月通过我局 XX 分局用地预审(新征地)。XX 年 XX 月我单位取得市发改委对该项目立项批复XX ,XX 年 XX 月市规划委核发了该项目的XX (建设规划条件、规划意见书、规划复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文件),根据规划文件中相关建筑指标及设计说明确认该项目总建筑面积XX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XX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XX 平方米。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为XX 。XX 年 XX 月,我单位取得XX 测绘单位出具的《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为完善用地手续,我单位于 XX 年 XX 月取得了 XX 分局核发的《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文号),根据钉桩及《权属审查告知书》确认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XX 平方米。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东至:XX ;南至:XX ;西至: XX ;北至: XX ,总用地面积为XX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XX 平方米,代征地面积XX 平方米。一、 土地用途等;如果属于违法用地项目,需说明是否完成处罚及处罚决定书文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