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框架协议转让方: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 号动漫大厦 B2 区五、六层法定代表人:袁桐利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将拥有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26、31 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对外有偿转让
2、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注册成立关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关联公司”)有偿受让26、31 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
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就26、31 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2 / 7 一、目标地块概况26、31 号地块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内
地块的具体信息详见附件一《 26、31 号地块信息及位置图》
乙方知悉并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尚未取得 26 号地块的房地产权证, 本协议签订后, 甲方将加快办理 26、31 号地块的房地产权证,以便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挂牌转让
二、 转让价格及款项支付方式1、双方同意,受限于天津市相关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6 号或 31 号地块按净地预计估价为每亩175 万元,合计人民币20848
4 万元,31 号地预计估价为每亩人民币200 万元,合计人民币 26280万元
最终价款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公开挂牌并竞买后确定
若乙方的关联公司竞买成功, 最终价款将体现在甲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
2、甲方取得 26、31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后,乙方应在10 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085 万元作为订金
若乙方的关联公司参加了竞买,则乙方支付的订金充抵乙方的关联公司应向甲方支付的部分保证金
待签订《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