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辅导资料二主题:第二章“商品的数量” 、第三章“商品的包装”学习时间 :2014 年 10 月 6 日- 10 月 12 日内容:我们这周主要学习第二章“商品的数量”、第三章“商品的包装”的相关内容
希望通过下面的内容能使同学们了解数量条款基本内容、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运输包装的标志、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主要内容梳理(注意:蓝色标记的多以名词解释题出现)1
数量的计算在国际贸易中, 使用的数量计算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具体交易时采用何种计量方法,要视商品的性质、包装种类、运输方法、市场习惯等决定
按重量计算: WEIGHT 按容积计算: CAPACITY 按个数计算 : NUMBER 按长度计算 : LENGTH 按面积计算 : AREA 按体积计算 : VOLUME 重量的计算方法(一)按毛重计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即商品连同包装的重量
在销售上述种类的商品时,不仅在规定数量时,需明确“以毛作净”,在规定价格时,也应加注此条款
(二)按净重计净重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毛重扣除皮重的重量
在国际贸易中去除皮重的方法有四种:按实际皮重; 按平均皮重; 按习惯皮重;按约定皮重
(三)其他计算重量的方法1
按公量计重在计算货物重量时, 使用科学方法, 抽去商品中所含水分, 再加标准水分重量,求得的重量称为公量
主要使用于少数经济价值较高而水分含量极不稳定的商品,如羊毛、生丝、棉花等
按理论重量计重理论重量适用于有固定规格和固定体积的商品
法定重量和净净重
纯商品的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材料,如内包装等的重量, 即为法定重量
而扣除这部分内包装的重量及其他包含杂物的重量则为净净重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目前,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四种(1)公制;(2)美制;(3)英 制;(4)国际单位制
我国采用的是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