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土方渣土运输管理的规定为促进土方土渣运输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 根据《济南市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土方土渣外运弃放运输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对土方施工队选用运输公司的相关规定1、土方队所选运输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对货物运输企业的相关规定。(2)具有健全的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选用进入本工地进行运输作业。2、所选运输公司应当遵守土方渣土运输的相关要求,服从统一管理。3、所选运输公司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无牌、无证照车、套牌车等车辆参与运输。4、土方队必须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经常检查车辆密闭情况,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确保车辆密闭完好 。(二)对运输车辆及运输的相关规定1、要求土方队对运输车辆实行专段牌照管理。2、土方土渣运输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具备车辆、号牌等手续齐全。3、由土方队统一并将该证件放置在公司所属车辆前挡风玻璃处备查。三、对建设、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的相关规定(一)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 施工单位,必须与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公司依法签订建筑垃圾承运合同(建筑垃圾承运合同样本由市城管局统一格式)。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公司运输;建设、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不得雇请无牌无证照车、套牌车、敞篷车等车辆参与建筑垃圾运输。(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该工程规划用地红线图、工程设计图(复印件)、防污设施验收单、 建筑垃圾承运合同等资料, 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与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签订承运合同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三)所有建设工程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好建筑垃圾防污准备工作,根据工程场地实际,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洗车设施,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净车出场。四、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监督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分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欢迎阅读规章进行处罚:(一)建设单位未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超出核准范围、未办理延期变更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无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件擅自参与建筑垃圾运输或没有按指定场地消纳,乱倒建筑垃圾的;(三)施工作业场地没有按要求建设洗车平台、配置洗车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