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生活垃圾委托清运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编 号:HJHZZ[2013]-082 项 目 名 称: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生活垃圾委托清运工程招标人: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市昊金海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 2013 年 3 月 7 日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 工程名称: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生活垃圾委托清运工程1.2 工程地点:通济新经济区内23 个村庄1.3 合同期限:九个月1.4 招标内容:阎家岭、小庄、柘车河、夏堤河、潘家官庄、楼子疃、邢家岭、赵家岭、西流峰、姜戈庄、朱家泊子、仇家、孙家、庞家、云桥、圈子、潘家庄、西元庄、华桥、前枣杭、东元庄、吴家、常黄等村庄内生活垃圾清运工作。1.5 垃圾清理要求:村庄垃圾清理后必须全部运往即墨市规定的区域内集中处理。1.6 清运质量要求: 23 个村庄垃圾池内垃圾的清运及清理,确保各村垃圾池内垃圾的日日清。1.7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如遇费用变动,双方协商处理)1.8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内容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3.1 在青岛市内具有独立法人的的注册资金贰拾万元及以上且具有园林绿化及维护、卫生保洁、城市垃圾清运等经营工程的服务企业。3.2 凡在青岛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工程投标的及近三年内没有被本市县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4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 本招标工程工程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8 现场踏勘8.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