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主要内容一、解读新规程十大特点二、介绍新规程强制性条文三、介绍北京市施工降水管理办法一、解读新规程十大特点与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相比,新规程具有以下十大特点:特点之一: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划分更加详细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特点之二:对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的内容及设计深度进行了规范特点之三:基坑开挖面以下自重土压力计算不同特点之四:补充了有限宽土压力的计算方法特点之五:提出了上部土钉墙(放坡)、下部桩墙支护的计算方法特点之六:对设计时效、季节施工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特点之七:考虑地区经验及临时性支护工程特点,对支护结构设计弯矩取值作了经验性调整特点之八:对土钉墙的适用范围进行更严格限制,对土钉墙结点构造及施工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特点之九:强调满足基础施工要求与保护水资源及环境安全兼顾的地下水控制理念,并对降水施工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特点之十:强调了施工监控、信息施工的重要性特点之一: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划分更加详细明确,更具可操作性比较:行标 3.1.3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根据表3.1.3 选用相应的侧壁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表 3.1.3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r o一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很严重1.10 二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一般1.00 三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不严重0.90 地标 3.1.3 根据基坑的开挖深度h、邻近建(构)筑物及管线与坑边的相对距离比α 和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条件, 按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分为三级, 支护结构设计中应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选用重要性系数:一级取γo=1.10 ;二级取 γo=1.00 ;三级取γo=0.90 。表 3.1.3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划分注:1. h ───基坑开挖深度。2. α ───相对距离比a=x/h a。为管线、邻近建(构)筑物基础边缘(桩基础桩端)离坑口内壁的水平距离与基础底面距基坑底垂直距离的比值,见图3.1.3 。3 .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分类:Ⅰ 复杂──稍密以下碎石土、砂土和填土,软塑~流塑粘性土,地下水位在基底标高之上,且不易疏干;Ⅱ 较复杂──中密碎石土、砂土和填土,可塑粘性土,地下水位在基底标高之上,但易疏干;Ⅲ 简单──密实碎石土、砂土和填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