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工会财务为工会工作服务水平,确保工会各项职能得以较好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上级工会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级工会及所属各分会。第二章预算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预算管理机构为工会,工会财务人员具体负责预算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为:1、编制年度预算、决算草案报批。2、组织执行经批准的年度预算。3、年中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需调整则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批。4、协调处理工会与上级工会及财务涉及预算管理的经济往来等其它事项。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第五条 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工会预算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拔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它收入。工会预算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它支出。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六条工会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和按照本年度工会工作具体计划进行编制。第七条预算编制年度为:公历1 月 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预算收支计算单位为:人民币元。第八条预算收入编制: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参照基础,结合本年度的可能增减的各项因素进行编制。第九条预算支出编制:要体现工会为职工服务的特点,要突出重点工作,突出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权益维护、职工素质提升、岗位劳动竞赛和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送温暖等方面。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十条预算草案,每年2月前完成预算草案编制,提交院经审委审查,并经工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工会主席审批。经批准的预算不得随意变更。第五章预算的执行与调整第十一条经批准的预算由院工会委员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工会工作部负责。第十二条收入预算应按照预算确定的工程任务积极组织收入。支出预算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用款。第十三条要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第十四条每年中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编制年中预算报告;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收入减少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第六章决算编制及审批第十五条工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