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4-3 江西省县级综合医院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基线调查表填表说明一、调查目的旨在全面、客观、科学地了解和评估我省县级综合医院卫生服务能力基线水平,为全力推进《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提供客观资料和科学依据,为《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评价奠定基础。二、填表要求1、填表内容日期为2006 年 12 月 3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2、本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3、表内平衡关系:职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 + 1.2 工勤和管理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 +执业医师数 +注册护士(师) +药剂人员数 +检验人员数 + 临床营养师人数,房屋建筑面积≥业务用房面积,年总收入≥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业务总收入+其它收入,业务总收入≥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总支出 >医疗支出 +药品支出 +财政专项支出 +管理费用支出,总支出 >人员支出,住院分娩人数 >孕产妇死亡数 , 住院分娩人数≥活产数 , 活产数≥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人数. 三、指标解释1.职工总数:按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统计,包括各类聘任人员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和返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2.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中)医师和注册护士:一律按领取医师、药师执业证书和注册护士证书人数统计(从事管理工作的医师、药师和护士除外)。3.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4.管理人员: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与教学等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党政、人事、财务、信息、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5.工勤技能人员: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6.设置 /主办主体中“其他社会组织”:包括联营、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卫生机构。7.房屋建筑面积:包括自有产权房屋、租赁外系统房屋和私房、其他产权房屋的建筑面积。8.医疗业务用房面积:指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药检、科研、教育(包括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学生风雨操场等 )以及行政办公、图书馆、营养厨房、洗衣房、事物杂务、后勤等用房,不包括职工住宅、单身宿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