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XXXX”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全称:深圳市“ XXXX爱心基金会”第二条:基金会口号:爱在XX手牵手,情系家人心连心
第三条:基金会的目的:倡导团结友爱,人文关怀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集大家的力量,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员工及家庭,共建和谐企业
第四条:基金会的成立:基金会组成是由公司总部提倡,全体员工监督,自我内部管理,接受全体员工的爱心捐款和违规违纪的罚金以及废品变卖所得的资金筹集
第五条:基金会的宗旨:奉献爱心、传播友爱、扶危帮困、共建和谐
第六条:基金会的管理:遵守道德风尚,在公司基金管理会的成员共同监督和指导下幵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本基金会设管理委员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基金管理由公司领导、财务部人员、分店代表人员组成
第二条:基金接受企业员工和其他爱心人士的捐赠,公司统一发放“爱心基金登记本”由收银处保管,,平常上至公司下至分店员工违规违纪扣罚的款项均应登记在本子上,大家相互监督,违规违纪以奖罚单为依据,每月月底由基金会会长或副会长联同公司财务部及门店经理检查登记本,清点款项,清点完毕后门店进行登记,财务人员带走爱心基金会款项存入基金帐户
第三条:员工损助:为提升员工素质和体现爱心凡任职本公司员工每月每人最低捐助标准为 1元/ 月,公司股东为每人每月300 元
为方便统一登记请有爱心和意欲捐赠的员工与每月员工大会上实施爱心行动
经理负责保管爱心款项统一登记
每月月底基金会组成员与分店经理进行交接
第四条:本基金会实现公平、公幵、公正的原则,每月底清点时门店必须登记由经理、基金会会长或副会长签名
受赠资金直接用于符合本会宗旨及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一条:基金使用:本基金主要用于本公司在职员工及其家庭因遭遇重大天灾,人祸困难且自身难以解决者,专款专用,本着“量入为出、应有节余”的原则使用资金
第二条:资助对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