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1 女企业家身陷合同诈骗旋涡-法律女企业家身陷合同诈骗旋涡在一起普通的合同纠纷中, 为何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不构成犯罪”并发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之后,警方仍视其为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并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再度将其“捉拿归案”?本刊记者/郑荣昌合同纠纷转为刑事案件喻慧琴是江西省一名女企业家、 工程师,曾任新余市房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长期从事基建桩基业务。2011 年 10 月 4 日,喻慧琴参加了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处(简称南海交管处) 为发起人的 BT 项目投标竞争。 BT 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通常由项目发起人招标选定的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项目完成、 移交后, 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合同,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回报。由于喻慧琴的公司不具有发起人要求的一级资质,经人介绍, 她与中国对外西北建设公司 (简称中外建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刘连柱相识, 与其签订了挂靠合作协议: 喻慧琴以中外建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参与投标活动,但要向中外建公司缴纳管理费。11 月 25 日,喻慧琴代表中外建公司与南海交管处签订了涉及四个项目的“投资合作意向书”, 并递交了刘连柱提供的投标文件,随之开始了下一步的谈判工作和施工准备工作。2012 年 1 月 15 日,就上述四个项目中的樵山大道项目,由刘连柱代表百度文库2 中外建公司与深圳市绿奥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绿奥公司) 法人代表辜少忠签订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项目总承包协议》和《协议书》共三份合同,建立了“投标联合体”,并着手筹建“项目公司”的工作。1 月 17 日、20 日,按照《施工项目总承包协议》的约定,绿奥公司分两次将 400 万元工程保证金汇人由喻慧琴管理的中外建公司专用账户。喻慧琴立即将先期到账的200 万元转汇至南海交管处的账户作为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将后期到账的 200 万元中的 60 万元转汇至刘连柱制定的账户作为挂靠中外建公司的管理费, 30 万元转汇至“项目公司”验资账户,41 万元用于归还项目运作中发生的借款,她个人转存了5 万元作为日常工作的备用款。正当投标工作顺利开展之际, 绿奥公司却怀疑中外建公司提供的文件是伪造的、中外建公司是虚假的,并给深圳市政法委打了一份报告。1 月 30 日,深圳市政法委一位领导在这份报告上作出“请福田区公安局局长乔某‘阅处”’的批示。随即,经福田区人...